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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关于疾病、非因工负伤,无专门规定的地区是否仍按此法规执行?
提问时间:2012-09-03点击次数:378次回答:1
1、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颁布)仍生效吗?关于疾病、非因工负伤、非因工残废待遇,无专门规定的地区是否仍按此法规执行? 2、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因感冒等小病请假几天是否也属于医疗期的范畴?是否对于企业来说,无论病假长短,医疗期和期间待遇的标准都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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